对方已注册满三年
且连续三年未使用
成功后
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是指任何人均可依据《商标法》对已注册满三年且连续三年未使用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商标的申请,全称为“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简称为“撤销三年不使用”,俗称为“撤三”。
服务流程
1、整个流程一般需要1至2年;
2、需提供申请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个人)复印件;
知己优势